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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来源:沧州人才招聘网(沧州人才网) 时间:2021-04-15 作者:沧州人才招聘网(沧州人才网) 浏览量:

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4、爱岗敬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此工作的。

6、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岗位:会计、文秘人员各1名

工作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财务会计和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聘期

派遣员工与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的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沧州人才招聘网(www.czrczx.cn)、微信公众号(沧州人才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市场部)等网络媒体平台。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沧州人才服务号”(务必不要取消关注,并在后续绑定社交账号-微信,以免影响接收准考证等相关考务信息),在公众号中点击会员中心,登录“沧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czrczx.cn),注册个人会员(注册后务必绑定社交账号-微信),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作为头像,上传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可在“简历-职业技能或作品”中上传),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尽量详尽),报名链接:https://www.czrczx.cn/。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三)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沧州人才服务号)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微信公众号(沧州人才服务号)提示,打印准考证。

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核表(附件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五)面试组织

由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查看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包括对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的,确定为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2个月。

2、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工企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疫情尚未结束,防护不能松懈。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积极配合招聘防疫组工作人员工作,听从指挥有序进行体温检测、个人消毒、登记等工作,考生人均间隔距离1.5米以上,有序凭健康绿码进场、验证、配合检查等工作。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五)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公告由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核表及工作年限证明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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