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沧州水利工程处),集团下设一个工程分公司和三个子公司,三个子公司分别为沧州昊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沧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各类水利建设工程检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维修养护;建筑劳务分包。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供水运行操作人员55名、抢险巡线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5.爱岗敬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7.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其他不适合此工作的。
9.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工作地点、要求及待遇
1、工作岗位
(一)农村供水运行操作人员55名
工作地点:盐山县、肃宁县、河间市、沧县
要求:具备泵房操作工、设备管道维护工、抄表员等相应岗位基本工作能力,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抢险巡线人员6名
工作地点:盐山县、肃宁县、河间市、沧县
要求:要求有C1以上驾驶证,具有供水巡线员相关从业经验;
2、聘用期间人员工资标准参照用工企业正式职工标准,上岗人员缴纳五险。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四、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工作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办理,用工企业负责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五、聘用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企业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4日17:00,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沧州人才服务号”(务必不要取消关注,并在后续绑定社交账号-微信,以免影响接收准考证等相关考务信息),在公众号中点击会员中心,登录“沧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czrczx.cn),注册个人会员(注册后务必绑定社交账号-微信),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作为头像,上传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可在“简历-职业技能或作品”中上传),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尽量详尽),然后到所报职位招聘页面点击申请职位(报名链接:沧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czrczx.cn)[可点击进入])。注意:每人只能报考1个工作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确认与证件复核
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按报名公众号提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核表(见附件,自行打印并签名)电子扫描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资格证、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时,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三)打印面试通知单
收到确认提醒的报考人员根据报名微信服务号(沧州人才服务号)通知接收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逾期未打印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面试
招聘岗位主要为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工作在用工企业的指导下,由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经验、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包括对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经调查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工企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由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五)报考人员务必全程关注“沧州人才服务号”相关信息,并绑定个人会员微信账号-以免影响考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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