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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

来源:沧州人才招聘网(沧州人才网) 时间:2022-07-01 作者:沧州人才招聘网(沧州人才网) 浏览量:

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紧紧围绕市域优质资源整合,构建沧州交发集团在市域的城市建设、资源开发的投融资和多元化平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涵盖: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住宿,房屋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等。未来将实现多发展和交通延伸产业多元发展。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因工作需要,考虑到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备人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个岗位,共计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此工作的。

8、企业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日期的,计算日期以报名第一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副总经理(房地产方向)(1名)(岗位代码:001)

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5年及以上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同时具有10年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副总经理(金融方向)(1名)(岗位代码:002)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8年以上金融机构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金融机构支行负责人及以上管理经验。

3、项目管理岗(3名)(岗位代码:003)

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房建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工程师(房建、市政);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者优先。

4、质量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4)

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房建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持有质量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5、统计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5)

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相关专业,持有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房建统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及以上统计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市场开发岗(1名)(岗位代码:006)

要求: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房地产市场开发或开发前期工作经验。

7、行政岗(1名)(岗位代码:007)

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同岗位同类型工作经验。

8、市场策划岗(1名)(岗位代码:008)

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或策划相关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同岗位同类型企业工作经验。

9、项目监督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9)

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10、资产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10)

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资产管理经验或房地产相关从业经验。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人员工资面议,待遇参照国企正式职工标准。

四、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工作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办理及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五、聘用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1)所聘人员试用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期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报名邮箱:gyjfhr2021@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代码

2、邮箱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2代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或PDF格式上传,保证资料清晰度。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1,自行填写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根据电子邮箱提示,接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根据我市防疫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分岗位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考察;如有考生在面试前放弃考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等额递补,面试开始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分岗位分专业(类别)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体检合格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件2仅供参考,以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3、公示及聘用。审核通过后在沧州人才招聘网和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等平台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对因考察及报考资格复审取消录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造成的人选缺额,可以分岗位分专业(类别)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次等额递补。

七、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及时查收短信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获得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办理入职等资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1、提供的应聘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笔试、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不符合回避要求的。已经录用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拟录用人员报到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

5、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将按照地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以及公共场所管控规定组织实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六)咨询电话:0317-3560788;13731720039 ;15031425943 (工作日8:30-11:5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七)监督举报电话:0317-2060623(工作日8:30-11:5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八)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元大厦15层。

(九)国运交发(沧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fj2.doc

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仅供参考,以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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