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建投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基础建设、高新科技投资。业务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对高新科技项目、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服务业、房地产业投资;园林、游乐场馆的投资、开发;建筑设备租赁及维修;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国家允许的项目进行投资;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食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建筑设备租赁及维修;自营商品的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7月1日前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8、企业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日期的,计算日期以报名第一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要求
土建工程师2名
部门:工程管理部
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责任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制定土建、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3、参加图纸会审,整理审核图纸会审记录,监督落实设计单位对图纸会审的整改,并将会审记录转给相关单位与人员;4、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监督;5、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6、监督施工和监理人员对进入现场的土建材料进行检验和交接;7、及时准确记录好工作日志,对现场出现的情况有据可查;8、负责施工现场属于我方的设施、物资的维护、保养并保证使用完毕及时收回;9、参加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10、完成工程管理部经理和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要求:男,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有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1、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工程管理知识,熟悉项目建设流程;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很强的执行力。稳重心细、做事有条理、责任心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自2023年7月5日起,通过沧州人才招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沧州人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czrczx.cn。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形式:
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址: http://47.92.51.201/exam-portal/#/index。注:仅支持电脑端登录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17:2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7月1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3.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紧缺或特殊岗位除外)。若出现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情况,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维才考”(报考期间不要取消关注,因个人原因取消关注后,导致无法接收准考证等相关考务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317-2070013(工作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核表(见附件,自行打印并签名)电子扫描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或参保证明(河北人社app-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下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报考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并列者一并纳入。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对高于最低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体检合格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政审及档案审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提交个人档案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及聘用。审核通过后在沧州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收集相关招聘资料,按年度单独单次整理归档;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工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企业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和转正后待遇标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招聘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中或上岗后,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清退出公司,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通知提示,查看审核结果和考务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
2023年7月5日